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定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网址:新疆财政网(link.233.com/15916)
二、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
1、时间:2006年11月10日10时—11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其中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考区于2006年11月5日10时开通网上预注册。
2、程序:
⑴报考人员登陆新疆财政网(link.233.com/15916),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⑵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使用A4纸张打印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⑶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逾期将无法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2、程序: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注册时选择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承诺书、现场照相、缴纳考试相关费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由原来的前审改为后审,现场确认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初级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和中级资格成绩合格(包括全科和单科)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管理机构将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撤销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其他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