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年5月19—20日考试,考试档次为: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根据全国考办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云南省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2.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截止到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取得学历前后累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
3.凡参加2006年中级考试未通过全部科目者,2007年报考时档案号、身份证号必须与2006年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