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8〕46号)要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云南省2009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且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2月5日—25日网址:http://link.233.com/21685/或者http://link.233.com/18761)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网上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30元。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订的考试大纲。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8年12月4日前,各县、市(区)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由于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2月5日—25日,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
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