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下列条件报名。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①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 取得博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截止2006年12月31日。
3、经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人员,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7日。
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应先填写报名表(可从附件下载),经所在单位初审(或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持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报名手续。
凡2006年在外省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出示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本省考生需转到外省考试的,由市会计考办统一开具成绩合格证明。
四、考务费每科40元(浙价费[2000]440号)。
五、报名地点
余杭区财政局(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一楼财政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86223553 8918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