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株洲考区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部署,我办已全面完成了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株洲考区考点及考场的编排工作。现就准考证打印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时间
二、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
考点名称
科目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中级)
财务管理
5月14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4日
14:00—17:00
经济法
5月15日
09:00—11:30
湖南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初级)
经济法基础
5月14日
09:0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5月14日
14:00—17:00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长株潭会计网:
http://link.233.com/15078
全国网上报名系统:
http://60.208.116.167:8080/ksbm/usercxzkz.jsp输入身份证号码打印。
全市统一设定准考证打印系统开通时间:5月1日至5月15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或错误信息,请及时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查明原因并办理相关手续。电话:28680848、28681195
2、请考生在考试前务必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附件)。
四、温馨提示
1、考点公交路线可以通过:http://zhuzhou.8684.cn网站查询,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
2、5月14日-15日考点为两个:
中级考点: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原环保中专)
地址:红旗北路476号
乘车路线:19、63路公交车株洲职院下
初级考点:湖南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红旗南路82号
乘车路线:36路公交车红旗立交下
株洲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考生须知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于桌面左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考生答题前,必须按照试卷规定,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
4、考生答客观试题时,使用2B铅笔对准题号填涂相应信息点,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
5、考生答主观试题时,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严格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6、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7、考生要保持考场安静,严肃考风考纪,禁止考试作弊。考场内禁止吸烟。
8、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本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和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准考证号填涂或条形码粘贴错误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