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第三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请于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2月4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人员,受托人须带好委托书、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从2月8日开始,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红谷滩行政中心新府路市政府大楼7079室)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另外,请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且还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于近期内,尽快赶快办理好相关手续。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