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会[2010]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各地、各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在九江财政网(link.233.com/21698)下载,同时应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分数已在江西财政网(www.jxf.gov.cn)及江西会计网(acc.jxf.gov.cn)公布。考生可通过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或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查询。
三、2010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阅卷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从今年开始我省不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四、为了尽快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到合格人员手中,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人事部门于9月30日前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其中一张二寸)收齐(注: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还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人职[1996]51号)要求进行复核后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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