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持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照片(1 寸)1张、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县、市考生要求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打印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到证明的背面)到博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先行资格审查,后到博州人事局职改办资格审查并办证。同时,属于《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接受审查。
审查时间:8月10日起至2010年8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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