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云南省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提示信息如下: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4月1日至5月13日。
打印网址:全省统一采用财政部网报系统实施准考证打印工作,考生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60.208.116.167:8080/ksbm/usercxzkz.jsp。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经济法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试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考生须知
一、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生可以携带钢笔、签字笔、铅笔、橡皮、和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进入考场后,必须将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保管,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器。
三、考生须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座次号和答写主观题,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报考级别、考试科目、座次号和答写客观题,考试中一律不得使用涂改液和红笔,试卷上如出现涂改液和红笔,试卷一律作废。
四、考生发现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试题、答题卡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确有需要时必须有监考人员同意和陪同。
六、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论。
七、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接受监考人员监考和检查。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试结束前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后果自负。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人事部下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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