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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1日

第三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通过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的数额、构成情况,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利润表的格式及内容

  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分以下三个步骤编制: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我国企业利润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_年_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三、利润表的编制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在编制利润表时,“本期金额”栏应分为“本期金额”和“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分别填列各项目本中期(月、季或半年)各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及自年初起至本中期(月、季或半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应分为“上年可比本中期金额”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应根据上年可比中期利润表“本期金额”下对应的两栏数字分别填列。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结账时,由于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账簿记录和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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