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内容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233网校学霸君特整理了《经济法基础》大纲考核的各章内容,大家快学起来吧!2021初级会计备考指导>>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章节目录】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29)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30)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31)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31)
第五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32)
第六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33)
第七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34)
第八节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35)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
(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
(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
(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
(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税率(税目)、征收管理
【变化对比】
本章变动较大,主要为契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变动。
(1)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土地使用权,交换修改为互换,删除纳税期限。
(2)资源税︰根据资源税法调整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目的具体内容,新增税率的具体内容。
(3)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删除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