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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务通知(新)

来源:233网校 2016-07-26 13:55:00
导读:四川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初级各专业全部采用计算机上机答题考试方式。2016年经济师新教材上线,报名233网校课程送新教材,新教材新增考点解读,立即试听>>


关于做好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6〕31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6年11月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文(附件1) 。
    今年我省初级各专业全部采用计算机上机答题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也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8月1日至9月1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8月1日至9月2日,缴费时间定于8月2日至9月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20日至10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29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程序
  1.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或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单独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028)86740101)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备查。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交纳报名考试费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注意事项
  1、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2、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中级在答题卡上作答,初级在计算机考试系统上作答。
  3、2016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考试用书和考试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考试用书均配套学习软件。考生如需考试用书,可通过人社部考试中心指定的网上售书服务网站(http://link.233.com/14910)在线征订。
  五、考风考纪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组织考试时将对试卷代码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确认,防止误填误涂和代填代涂,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各市(州)要认真总结历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经验教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考务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规范程序,规范运作,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省直考区
028-86514038
成都市
028-86150916
自贡市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0812-3325008
泸州市
0830-2739862
德阳市
0838-2222498
绵阳市
0816-2261452
广元市
0839-3300329
遂宁市
0825-5866016
内江市
0832-2022366
乐山市
0833-2431510
南充市
0817-2810427
达州市
0818-2536985
巴中市
0827-5261628
广安市
0826-2399920
宜宾市
0831-8247086
雅安市
0835-2232251
阿坝州
0837-2825253
甘孜州
0836-2835281
凉山州
0834-2193262
眉山市
028-38197202
 资阳市
028-26110985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5日

  201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操作指南
  201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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