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6〕1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8月2日—8月2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考条件
㈠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㈡ 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国家统一考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㈣ 已评聘非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上面第㈢条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㈤ 已离退人员,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考后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当年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后,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ink.233.com/22087)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㈠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ink.233.com/22087)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087/u/kszx)“相关下载”栏目。
㈡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1、86868815、8686882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日—8月24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两科共122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须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8日至11月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点击“打印准考证”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ink.233.com/22087)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㈦ 考后资格复审。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要求,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㈧ 证书办理。考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登陆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087/u/kszx)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领取证书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五、考场设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考试用书征订
㈠ 为方便考生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㈡ 2016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考试用书和考试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考试用书均配套学习软件。
(三)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是人社部出版集团和人社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也是2016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销售唯一指定网站。网站售书咨询电话: 010-64962347。
八、其它有关事项
㈠ 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经济专业考试试卷设置有试卷代码,应试人员应考时,应认真阅读试卷封二上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并按“注意事项”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如因漏填或错填试卷代码影响考试成绩,责任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㈢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务必于7月14日前,将《2016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李老师,电话:86868810,以便汇总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㈣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㈤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请考生应考时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
(六)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