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师及审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复审及领证时间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对2016年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师及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及颁发证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职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经济师及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注: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内“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
请以上人员携带所需材料于3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3室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接受发证部门的复核。
材料复审合格后,请于5月22日至5月26日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1室领取合格证书。
凭虚假证书报考、擅自涂改证书及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不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