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支出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内容
1、概念
社会保障是国家向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就业机会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临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由德国的侮斯麦政府于19世纪80年代首创。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社会保障应承担9个方面的风险保护,即疾病、生育、老年、残疾、死亡、失业、工伤、职业病和家庭,从而满足劳动者一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起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作用。
2、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中的一部分和社会优抚四方面内容组成。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一国居民的基本保障。即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收入后仍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①养老保险、②失业(待业)保险、③医疗保险、④疾病、生育保险、⑤工伤保险、⑥伤残保险
(2)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贫困者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其特点有:第一,全部费用由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解决,接受者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第二,受保人享受社会救助待遇需要接受一定形式的经济状况调查,国家向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救助。
(3)社会福利中的一部分
主要是国家民政部门提供的,主要是对盲聋哑和鳏寡孤独的社会成员给予的各种物质帮助,其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如社会福利院。
(4)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对革命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社会保障。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初创阶段(1951-1957年)
2.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发展阶段(1958-1966年)
3."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保障制度受干扰和破坏阶段(1966-1976年)
4.社会保障制度初步改革和进一步发展阶段(1976一1986年)
(三)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与筹资模式
1.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从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取得工资收入的职工和职工的雇主各交纳一半的社会保障税;二是财政支出中的转移性支出资金。但对两者的侧重点又有所区别,有些国家主要依靠社会保障税,政府财政资金只是在社会保障运行中支大于收的情况下,才给予必要的补贴;而另一些国家,则是以财政支出资金为主体,社会保障支出的大部分资金来源是靠政府财政形成的。
但从总体看,世界各国多采用第一种方式。二战以后,各国普遍征收社会保障税,其收入规模不断扩大,逐步成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两个渠道各有其特点。以社会保障税为主的方式,使每一个受益者的受益程度和缴纳税收的状况直接相联系,受益者对社会保障的贡献与其受益程度非常清楚,旦社会保障税的征收等要有法律依据,易于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制化。以政府财政拨付为主的资金来源方式使来自社会保障的筹资与政府财政收支混在一起,受益者对其为社会保障事业的贡献程度也并不清楚,旦政府每年要根据社会保障对资金的需求量来调整财政支出数额,进而影响财政支出结构。对这两种方式进行比较,不难看出,第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更高一些,而且可以根据社会保障的状况与发展,做出统筹安排,有益于事业的连续性。
2.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模式
(1)现收现付制
即社会保障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险支出作资金储备。
(2)完全基金制。
即为社会保险设立一种基金,这项基金在数量上能够满足今后向投保人支付保险津贴的需要。
(3)部分基金制。
即缴费水平在满足一定阶段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储备。
一般是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等由于其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短期性,难以预测,以实行现收现付制为宜。
而对于养老保险,各国实行的筹资方式有很大差别。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在人口结构年轻化、养老保险基金需求量不大的条件下是比较适用的,它可以减轻国家财政、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负担,也可以避免因通货膨胀造成的基金贬值的威胁,但它难以应付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我国过去一直采取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模式,目前还不能实行完全基金制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实行部分基金制,即筹资规模在满足当前的支付以外,形成一定的积累,同时保持这种积累的不断增多,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