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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七章(2)

来源:中国经济师考试网 2010-10-11 09:05:00
导读:导读:考试大整理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七章(2)供考生复习参考。更多辅导资料请访问考试大经济师考试网。点击查看汇总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所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对后两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1)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上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1)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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