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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八章(7)

来源:中国经济师考试网 2010-10-13 09:00:00
导读:导读:考试大整理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八章(7)供考生复习参考。更多辅导资料请访问考试大经济师考试网。点击查看汇总

  城市建设维护税

  一、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其征税范围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一致。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第一种情况是,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第二种情况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因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城建税的税收减免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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