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管理
1.事业单位的结余及其分配的管理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F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部分。
事业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各项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的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事业单位的固定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的固定基金管理与行政单位的固定基金管理基本相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虽然可以计提折旧,但计提折旧是虚拟的,并不影响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对等性。
3.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管理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其他基金。
事业单位对于专用基金要严格按规定计提,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户核算,专人负责,计划管理,专款专用。
4.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的管理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包括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
一般基金是指事业单位的滚存结余资金,即是指历年累计的未分配结余资金,包括历年的专项结余资金。
投资基金是指事业单位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所占用的资金。
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没有限定的用途,一般基金不直接安排用于各项支出,可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收支差额,对单位预算起着平衡调节作用;投资基金由于已被对外投资所占用,不能直接用于各项支出和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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