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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章节精讲班教辅:税收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16-05-19 11:02:00
  • 第1页:税收征收管理

  >>> 2016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章节精讲班教辅汇总

  2016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教材6月份公布,以下是233网校为您提供的2016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章节精讲班教辅,希望对您的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有所帮助。 2016年初级经济师章节考点视频讲解

  第五章 税收基础知识

  第五节 税收管理

  一、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税收管理权限包括两个方面:

  1. 税收立法权: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公布权。

  2. 税收管理权: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1、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 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 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2、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3、海关系统负责征税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同时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注意】:应记住其中典型的税种。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包括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75%的部分由中央政府分享,25%的部分由地方政府分享。

  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按60%和40%比例分享。

  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现停征)外,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按60%和40%比例分享。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的3%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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