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
十二、劳动法律关系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内容、劳动法 律适用及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关系等劳动法 基本内容。
考试内容
(一)劳动法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二)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三)劳动法的内容
劳动法基本内容;劳动法确立的主要制度;劳动法的表现形式;我国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十三、就业与职业培训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国家促进就业、公平就业与就业援助、失业管理与职业培训、职业中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等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一) 促进就业
促进就业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促进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对特殊就业群体的平等就业措施;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就业准人制度。
(二)就业服务与失业管理
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制度;失业登记制度。
(三)就业培训与职业培训
就业培训;职业培训。
(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概念;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标准。
(五)招用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定;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的规定;再就业的基本政策。
十四、劳动合同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太员是否理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生效昀条件,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等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劳动合同管理问题。
考试内容
(一)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概念;劳动合同法律特征;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
(二)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特殊情形下的 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变更。
(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对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 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解除与终止劳动合 同的经济补偿。
(四)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五、劳动标准与工资福利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国家收入分配、工资支付、最低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福利等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时制度;休假制度。
(二)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的概念;工资的构成形式及基本原则;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基本内容;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女职工"四期"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责任。
(四)职工福利
职工福利的概念;职工福利的内容;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