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初级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于4月10日-4月21日(双休日除外)集中进行,请相关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窗口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
4、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审查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办理时间:4月10日-4月2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2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2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99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