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平有关单位:
接甘人社通〔2017〕65号文件通知,在2016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中,我市白晓燕等78名同志考取国家及省内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国家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中、初级经济基础知识和各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省内有效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考试省内有效合格标准为双科合计分满153分。
二、资格证书办理
1.国家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应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交县(区)人社局(考试中心)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交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办理;
2.省内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应填写《甘肃省内有效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交县(区)人社局职改办或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交由市职改办统一办理。
点击查看附件>>>(附件包含以内内容):
1.2016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国家合格人员名单(41人);
2.2016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省内合格人员名单(37人);
3.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
4.甘肃省内有效资格证书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