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初级经济师合格证书自2017年6月2日开始发放,请报名点选择为“株洲市”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
株洲经济师合格证书领证地点:株洲市人社局南院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领证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如需代领,须同时持本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或盖章)
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731)28813393,28681089
附件:经济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