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遵义考试成绩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且两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的考生,可申请办理遵义经济师省内合格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关于办理2017年度经济资格考试省内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06号)精神,现将遵义考区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证书办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在遵义考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年考试成绩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且两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的考生。
二、办理证书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审核登记:
1、《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报名表》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的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和二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各两张,所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内容相符,如有不符将不能办理资格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6、所有提交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三、审核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8日-2月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三、审核地址: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桃溪加气站斜对面),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办证材料的考生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注:未及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必须在1月18日至2月1日,先到市人事考试院登记,领取空白报名表并经单位盖章后再进行审核。
特别提示:
在审核期限内(见通知中“审核时间安排”)未提交办证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成绩,不再提供补审环节,不再办理资格证书!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