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为70分(含70分)省内任职资格在我省范围内有效,可参加省内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在晋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2017年度贵阳市考区共有856人取得省内合格,其中初级118人,中级738人。合格人员名附后。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提供)报名表(必须提供)准考证。出具的毕业证书原件必须符合所报考初中级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报考初中级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
五、不能提供符合所报考等级条件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合格资格。
六、咨询电话:0851-857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