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度经济、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度经济、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7月31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
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主楼8楼804,电话6660751.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登记表一份,并携带能证明本人从事经济、统计工作年限的相关材料(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或者统计报表)
(二)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蓝底不限) 一寸1张。
(三)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上述材料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