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会计部门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进行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称为( )。
A.一次凭证
B.通用凭证
C.专用凭证
D.记账凭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记账凭证的概念。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
在登记账簿之前,应按实除发生经济业务的内容编制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完成的。由于原始凭证来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格式不一,不能清楚地表明应记人的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方向,为了便于登记账簿,需要根据原始凭证反映的不同经济业务,加以归类和整理,填制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并将相关的原始凭证附在后面。这样不仅可以简化记账工作、减少差错,而且有利于原始凭证的保管,便于对账和查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1.记账凭证的种类。
(1) 按内容可将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 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 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收付业务的凭证,既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及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付款项的依据。不过,出纳人员不能直接依据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原始凭证收付款项,而必须根据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收付款項,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有效地监督货币资金的使用。
3) 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无关的转账业务(即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 按填列方式可将记账凭证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1) 复式记账凭证。复式记账凭证又叫作多科目记账凭证,要求将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集中填列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复式记账凭证可以集中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因而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全貌,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同时也便于查账,可以减少填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减少记账凭证的数量,但是不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不便于分工记账。上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格式都是复式记账凭证的格式。
2) 单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又叫作单科目记账凭证,要求将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每个会计科目,分别填制记账凭证,每张记账凭证只填列一个会计科目,其对方科目只供参考,不据以记账。也就是把某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按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散填制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便于分工记账;但是填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变大,而且出现差错不易查找。
2.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或要素:
(1) 记账凭证的名称。
(2) 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日期是其编制的日期。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相同。
(3) 记账凭证的编号。
(4) 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 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 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 记服标记。
(8) 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9) 制证、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有关人员的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1) 填制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1) 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 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每一会计期间,都必须按月编制序号,不得采用按年或按季连续编号方法。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一张以上的记账凭证,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
3) 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 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是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 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①已登记人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会计科目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曰某号凭证”字样。②如果会计科目无误,只是金额错误,可按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③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更正的记账凭证。
7)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銷.(2) 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收款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筒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人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
“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X张”是指该收款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3) 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出纳人员在办理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中加盖“付讫”的截记,以避免重付。
(4) 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人“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人“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相同。
4.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内容是否真实。
(2) 项目是否齐全。
(3) 科目是否正确。
(4) 金额是否正确。
(5) 书写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