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类型
信用证的使用范围很广,依据其用途、流通方式、付款期限等特点可以分为许多种类。
(1)即期付款信用证。此种类型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在开证行指定的有效地点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即可获得偿付。
(2)延期付款主用证。此种信用证远期付款,不需要提交汇票,信用证条款中明确标明远期期限的起算日或到期日,在到期日由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付款。
(3)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是出口地的银行凭信用证上开证行的邀请而买人出口商的合格单据,对出口商垫付资金,再从开证银行得到偿付的一种信用证。
(4)承兑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均为远期信用证,受益人应按信用证条款规定开立远期汇票,附上商业单据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承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后,待远期汇票到期日付款。
例题:单选
在国际结算中,有关当事人只是处理单据,银行只看单据而不管货物,对所装货物和实际情况如何、是否中途损失、能否如期到达目的港,均不负责任的国际结算方式是( )结算。
A.汇款
B.托收
C.信用证
D.保函
答案:C
对于信用证条款不完整,不符,要与开证行联系的银行是( )。
A.通知行
B.议付行
C.保兑行
D.偿付行
答案:A
出口地银行凭信用证开证行的邀请而买入出口商的合格单据,对出口商垫付资金,再从开证银行得到偿付的信用证是( )。
A.即期付款信用证
B.延期付款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