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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金融辅导:金融企业会计与结算(2)

来源:233网校 2010-04-26 10:36:00

  四、银行本票的结算

  银行本票(掌握)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定额和不定额两种。还可分为现金本票和转账本票

  (一)银行本票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掌握)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支付的各种款项。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是经人行批准的银行机构

  (二)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程序和主要规定(掌握)

  1、客户申请

  2、银行签发本票

  3、银行本票的交付与背书转让

  现金本票不能转让

  4、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最长2个月

  (三)银行本票结算的其他规定(掌握)

  1、超过提示付款期或其他原因退款的,可持本票到出票银行办理退款

  2、本票丢失,可凭法院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编辑推荐:201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企业会计与结算辅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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