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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精讲班教辅:我国金融企业的贷款分类
(一)贷款种类
1、按贷款期限分为:长期贷款(5年以上)、中期贷款(1-5年)、短期贷款(1年及1年以下)和临时贷款(3个月以下);
2、按贷款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
3、按借款部门分为:工业企业贷款、商业企业贷款、农业贷款、其他部门贷款;
4、按贷款用途分为:生产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科技开发贷款;
5、按贷款保障程度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
(二)具体内容
1、信用贷款
(1)含义:依据借款人的信用发放的贷款
(2)特点:手续简便、风险较大、利率较高。
2、担保贷款
(1)含义:以某些特定的财产或某人的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2)种类:
①保证贷款
——含义:法人或自然人作担保。
——不能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②抵押贷款
——含义:选择抵押物原则:法律法规允许买卖,减少风险,抵押物优选,易于拍卖;
——注意:哪些不能用作抵押物:不能作为抵押物: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选择抵押物原则:法律法规允许买卖,减少风险,抵押物优选,易于拍卖。
③质押贷款
——含义:按担保法规定,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并移交贷款人占有作为债务担保发放的贷款;
——质物分为:动产和权利,担保物转移给被抵押人(金融机构)。
动产——移动但不改变自身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财产,
权利——票据和单据、有价证券、依法可转让的无形资产中的财产权。
④消费贷款
——含义: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
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和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
——种类
按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偿还贷款、分期偿还贷款;
按贷款用途分为助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⑤银团贷款:直接银团贷款、间接银团贷款;
⑥信托贷款:
——信托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运用信托存款及自有资金,
对自行审定的单位和项目的特殊而合理的资金需要给予支持发放的贷款。
——以向他人提供贷款方式运用资金,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30%;
⑦票据贴现与贷款的区别
贷款 票据贴现
受信人不同 商品交易的买方 卖方
关系人不同 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 金融企业、申请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流动性不同 到期、延期或难以收回 再贴现或转贴现
期限的伸缩性不同 短中长,还能展期、延期 到期必须偿付票款
付息方式和利率水平不同 按期付息或到期还本付息 预付与预收利息
三、我国金融企业贷款的管理
(一)贷款原则
1、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2、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二)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
2、贷款调查:5C-道德品德、资本实力、经营能力、担保抵押品、环境状况。
3、贷款审查 4、贷款审批和发放 5、贷后检查 6.贷款归还
四、贷款的质量评价
(一)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二)十二级分类
1、科学性:细化标准、量化流程;
2、意义:与国际惯例接轨、统一风险偏好、保证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