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借入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借入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回购协议、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占用短期资金、发行金融债券等。
【例5.12】商业银行借款的种类有( )。[2013年真题]
A.同业借款
B.储蓄存款
C.回购协议
D.发行证券
E.向中央银行融资
【答案】ACDE
【解析】与存款负债相比,商业银行的借入负债是主动负债,在借入负债业务中,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决定借款方式、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借入负债的业务包括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回购协议、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占用短期资金、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B项属于被动吸收存款。
一、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商业银行相互间进行的资金余缺调剂,主要用于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其形式主要有:同业拆借、转贴现和转抵押。
1.同业拆借
(1)同业拆借的概念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称为SHIBOR,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的利率。
(2)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①融通资金的期限短(最短只有半天);
②参与拆借的机构通常在央行开立存款账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账户上的多余资金;
③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
④资金利率由拆出、拆入双方协商决定。
(3)同业拆借的作用
同业拆借主要用于维持资金的正常周转,调剂余缺。当商业银行间进行票据交换或联行清算时,总会出现头寸盈余或头寸不足。为了实现资金的正常运转,保持必要的备付资金,头寸不足的商业银行需要从头寸有盈余的同业临时拆人资金;而头寸盈余的一方为了获取利息收入也愿意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拆借出去,所以,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解决临时资金周转的困难,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
2.转贴现
转贴现是商业银行之间,通过未到期票据的转让而进行的短期融资活动。随着我国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转贴现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又一个渠道,而且呈逐渐增加趋势。
【例5.13】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让给其他商业银行,这种行为称为( )。[2010年真题]
A.承兑
B.贴现
C.转贴现
D.再贴现
【答案】C
【解析】转贴现是商业银行之间,通过未到期票据的转让而进行的短期融资活动。随着我国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转贴现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又一个渠道,而且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3.转抵押
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短缺、周转不畅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转抵押的方式向其他金融同业取得贷款。由于其用作抵押韵资产大部分是客户的抵押资产,因此,这种融资实质上是商业银行把自己对客户的抵押贷款转让给其他同业。转抵押贷款手续较复杂,技术性也较强。
二、向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是其满足资金需求的一条重要途径。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再贷款
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向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称为再贷款。再贷款是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主要途径之一,中央银行视货币政策的需要提高或降低再贷款利率以收紧或放松银根。因此,中央银行对再贷款的控制比再贴现更严格。通常只有当商业银行资金周转不灵而又难以从其他途径如同业拆借等取得资金时才可以获得中央银行的贷款。
这种贷款通常只用于补充法定准备金不足和资产的临时调节,不能用于放款及证券投资。
2.再贴现
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贴现买进尚未到期的有价证券(如期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后,为了应付短期资金需要再向中央银行贴现以融通资金的行为。再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贴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再贴现的金额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扣除再贴现利息计算。再贴现利率是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一般略低于对商业银行再贷款的利率。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融出资金的重要渠道。再贴现具有结构性调节的效果,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时期的货币政策要求,可以有选择地对商业银行提交的票据进行再贴现;再贴现还具有借款成本效果,中央银行通过调节再贴现利率,可以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再逐渐影响基础货币投放、货币供应和其他经济变量。再贴现政策有调节货币供应总量和构成的灵活性与微调性。
【例5.14】再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 )。[2014年真题]
A.1年
B.6个月
C.3个月
D.1个月
【答案】B
【解析】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贴现买进尚未到期的有价证券(如期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后,为了应付短期资金需要再向中央银行贴现以融通资金的行为。再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贴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证券
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在公开市场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可以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既是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的场所,同时也为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通过出售其持有的国库券等合格证券换取资金提供了可能。
4.MLF和SLF
(1)MLF中期借贷便利
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9月创设,属于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MLF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并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
(2)SLF常备借贷便利
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创设,主要为了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1~3个月)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目标、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其主要特点有:①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申请常备借贷便利;②是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一对一”交易,针对性强;③交易对手覆盖面广,通常覆盖存款金融机构。
三、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
1.外币借贷市场
商业银行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主要来自于外币借贷市场。外币借贷市场是在原始发行国以外流通、交换、借贷、存放和投资的国际金融市场。外币借贷市场的结构大体分为三个部分:①短期货币市场,期限通常是1天到1年;②中期资金存放市场,期限通常是1年到5年;③长期债券市场,即5年以上的政府公债和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的场所。
2.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的优缺点
优点:国际金融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广泛的资金来源,使商业银行可以弥补经营过程中资金的不足。
缺点:商业银行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更多,但借款自由、灵活,受利率、存款准备金等方面的管制较少。
四、结算占用他人资金
占用短期资金是指商业银行同业往来及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可占用的他人资金。在商业银行业务往来过程中,必然产生资金的相互占用,当应付账款大于应收账款,就占用了他人的资会(反之为资金被占用),资会清算期越长,资金占用的时间越长,占用的资金量也可能越多。虽然随着资金清算调拨的电子化和自动化,资金清算的周期越来越短,占用的资金将会减少,但这种短期占用他人资金的可能性总是存在。例如在一些中间业务办理过程中,会产生短期资金占用;各种应付未付款项如应付利息、应付税金、应付股利等也可为商业银行短期占用。来源233网校
五、发行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金融债券能够比较有效地解决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