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法定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包括:
(1)劳动合同用工,又称全日制用工。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2)劳务派遣用工。
用工形式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3)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每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周都不能超过24小时。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另一种用工形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目前,国家没有规范借调职工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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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关于用工形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基本用工形式
B.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C.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每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36小时
D.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