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类的原则
为了使商品分类科学合理,在分类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商品在分类中所选择的标志必须保i正能从本质上把不同类别的商品明显区分开来,以满足分类的客观要求,发挥分类的作用。科学性是分类的基本前提。
(2)系统性原则。以选定商品的属性或特征为依据,将商品总体按一定的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使商品分类体系中的下一层级分类标志成为上一层级分类标志的合乎逻辑的继续,从而使不同商品类目间或并列,或相互隶属的关系明晰。系统性是商品分类的关键。
(3)实用性原则。商品分类首先应符合国家总政策、总规划的要求,同时应充分满足生产、流通及消费的需要。因此,商品分类应最大限度结合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各企业及消费者的实际,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实用性是检验商品分类的实践标准。
(4)扩展性原则。进行商品分类要实现设置足够的类目,能够包容拟分类的所有商品,并为不断纳入新商品留有余地,不至于打乱已建立的原有分类体系和结构。
(5)兼容性原则。商品分类要与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又可与原有的商品分类保持连续性和可转换性,以便进行历史资料对比。
(6)唯一性原则。商品分类体系中的每个分类层次只能对应一个分类标志;每个商品只能在体系内的一个类别中出现,不得在不同类别中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