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是质和量的统一。
既然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的量。
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个别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是商品的社会价值。
商品的社会价值是由在同一部门同类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形成的,是商品交换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