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即审查进入市场主体的资格,确保准入市场主体的合法性。任何不经过核准登记,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和个人都不准进入市场。
②对市场客体的管理:即对各类交易对象和市场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格禁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品入市,依法对专门市场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③对市场经营活动和竞争方式的管理。如市场交易中不准缺斤短两、以次充好、降低服务标准,并依法限制不正当竞争等。
④对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如制止垄断价格,制止哄抬物价,实行定价、提价申报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要时进行价格管制和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