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清晰
①出资人的所有权清晰,企业要有明确的投资者即出资人,企业的出资人既可以是国家或其授权的投资机构,也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出资人享有资产收益、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聘选经营管理者和依法转让股权等项权利;
②企业法人财产权清晰,企业对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具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等权利,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权责明确
即企业的出资人、经营者都有明确的权利和职责。企业的出资人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政企分开
即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或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权益,按出资额享有出资人应享有的各项权益,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4)管理科学
即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强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制度、管理观念、管理组织、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