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元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1)按劳分配:指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以其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获取劳动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是按劳分配的内在要求。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主要有: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分红等。
(2)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指按照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其具体形式主要有:利息和利润是资本的收入、租金是土地的收入,非公有经济中的工资是劳动力的收入等。
(3)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必须构建协调配套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