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关系的原则
正确处理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关系,就是要安排两者的最优比例,总的说来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必须在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兼顾积累与消费,使积累基金要能保证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消费基金要能保证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②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必须同国民收入中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比例相适应。
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是国民收入的价值形式。积累基金主要是用于基本建设,它的数量和构成,必须和社会能够提供的追加生产资料数量和构成相适应。消费基金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它的数量和构成必须和社会能够提供的消费资料数量和构成相适应。
③正确安排积累基金内部的生产性积累和非生产性积累的关系。
积累基金中的生产性积累,主要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非生产性积累,主要用于非生产性基本建设。积累基金较多地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是必要的,但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也必须相应增加,因为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比如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和商业设施以及居民住宅等,不仅是人民生活所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国民经济所必需的。
④正确安排消费基金中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