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包括:中央本级支出预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预备费。
(1)中央本级支出预算
中央本级支出是指中央财政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用于中央政府本级事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国防支出,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国家机关支出,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级负担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等。
中央本级支出包括年初列入部门预算的中央财政支出,加上未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债利息支出、预备费等。
其中,预备费根据预算法规定,按中央本级预算支出的1%~3%设置。部门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采用综合预算编制方法。
(2)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由: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构成。
①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三项。
②转移支付预算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主要根据确定的民生政策等安排,按照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要求,重点用于民生领域以及中央委托地方的事项,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