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有五个方面:
①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
②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息、股利。
③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
④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
⑤其他收入。
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
收入预算:由财政部门根据当年取得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结转收入直接编制。
预算支出: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划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资本性支出: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支出;
费用性支出:主要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其他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坚持“以收定支、不列赤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