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调查登记的时间是否连续分为:
(1)连续调查是为了观察总体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内)的数量变化,它要求随着调查对象的发展变化,连续地进行调查登记。如工厂的产品生产,原材料的投入,能源的消耗,人口的出生、死亡等,必须在调查期内连续登记,然后再进行加总。
连续调查的资料可说明客观现象的发展过程,从而了解社会现象在一段时期的总量。
(2)不连续调查是间隔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通常是一年以上)所做的调查,一般是为了对总体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进行研究。如生产设备拥有量、耕地面积等,这些指标的数值在短期内变化不大,不需要连续登记,通常是隔一段时间登记其某时刻或某一天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