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各国统计部门认为拉氏价格指数是一种较好的指数编制计算方法。拉氏公式是将同度量因素(权数)固定在基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采用拉氏价格指数进行编制。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的价格指数包括:
①环比价格指数 | 报告月以上月价格为对比基期的月度价格指数 |
②同比价格指数 | 报告月以上年同月价格为对比基期的月度价格指数 |
③平均价格指数 | 报告期平均价格水平以上年同期平均价格水平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 |
④定基价格指数 | 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 |
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过程为例,对价格指数的计算原理进行简要介绍如下:
(1)基本分类以下的价格指数计算。
首先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先计算规格品在一个调查点的平均价格,再根据各个调查点的价格算出月度平均价格,即两次简单平均计算出规格品月度平均价格;
其次,将各代表规格品的报告期平均价格除以上期平均价格,得到每个代表规格品价格变动相对数;
最后再根据各基本分类所属代表规格品的价格变动相对数,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基本分类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2)通过链式拉氏公式,将基本分类的环比价格指数汇总为更高级别的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
基本分类以上各类及总的定基指数通过逐级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各类指数,通过当月的定基指数推导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