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体的集约程度划分,企业可以划分为单一企业、多元企业、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
1.单一企业
(1)概念:指由一个工厂或一个商店构成的企业。
(2)优点:可以组织大批量生产,劳动生产率高,有利于降低成本。
(3)缺点:品种单一,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差。
2.多元企业
(1)概念:由两个以上的工厂和商店组成的企业。它是按照专业化、联合化及合理性原则由若干个分散的经济实体所形成的法人组织。多元企业有的是纵向联合,有的是横向联合,一般比单一企业规模大些。
(2)优点:能扩大经营范围或增开产品线,使企业资源的利用程度提高,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增强,降低经营风险。
(3)缺点:增加管理难度,提高产品质量的任务艰巨。
3.经济联合体
(1)概念:松散的、相对稳定的经济联合组织。联合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生产要素的联合、工艺手段的联合、不同行业的联合和不同产业的联合等。
(2)特点:
①参加联合的各方本着自愿、互利、效益共享原则,在生产、科研、技术、设备、劳动力、物资及销售等方面彼此联合;
②联合各方用契约方式形成法律约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③各成员之间按等价有偿原则进行产品配套、物资协作以及技术转让等生产经营活动。
4.企业集团
(1)概念:在经济联合体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具有较紧密联系的企业群体组织,其核心是技术、经济和资金实力较雄厚的集团公司。
(2)特点:
①企业集团是以资产为纽带联结起来的若干独立企业法人所组成的集合体,是独立核算企业的复合型组织;
②集团成员分为核心层、紧密层、 松散层的多层次结构,在经营上共担风险,在利益上共负盈亏;
③集团核心一般为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成员众多,但投资多且分散,管理工作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