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法律责任的出现,经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其他人权利的损害。应有的职业谨慎,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也业务能力,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在执业谨慎方面出现问题就构成了过失。
注册会计师涉及法律诉讼的数量和金额上升的原因有:
1.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日趋了解;
2.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加强,处罚力度增大;
3.企业经营的错综复杂性,使会计业务更加复杂,审计风险变大;
4.“深口袋”理论的盛行;
5.注册会计师败诉的案例日益增多。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作为待宰羊;
6.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宁愿通过庭外和解来解决问题;
7.法庭在理解专业性事项方面存在困难。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
1、诉讼爆炸
2、保险危机
三、经营失败、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
1、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如经济衰退、不当的管理决策或出现意料之外的行业竞争等,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经营失败的极端情况是申请破产。
2、审计失败则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3、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4、经营失败,可能会引发审计风险,要知道风险是一种可能性,而失败是一种可能性的最后结果。从理论上来说,有审计风险时,且没有遵守审计准则就会造成审计失败。
四、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
(一)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
(二)过失
理解过失的种类和区分标准:
1、普通过失,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
2、重大过失,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三)欺诈
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责任种类
承担责
任的主体
行政责任(因违约、过失)民事责任(因违约、过失、欺诈)刑事责任
(因欺诈)
注册会计师
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会计师事务所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消
赔偿受害人损失
六、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1、增强执业独立性
2、保持职业谨慎
3、强化职业监督
七、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