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营业收入审计
一、营业收入的审计目标
营业收入项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以及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其审计目标一般包括:
1.确定记录的营业收入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发生);
2.确定营业收入记录是否完整(完整性);
3.确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包括对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是否适当(准确性);
4.确定营业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截止);
5.确定营业收入的内容是否正确(准确性);
6.确定营业收入的披露是否恰当(分类和可理解性)。
二、营业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二)重点实质性程序
在主营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中,必须重点强调指出的有:
1.查明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收入实现条件,前后期是否一致。特别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人确认原则和方法。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
2.实质性分析程序在营业收入审计中的应用
3.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对主营业务收入实施截止测试,其目的主要在于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记录归属期是否正确:应记人本期或下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有否被推延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
(三)其他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获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
(1)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注意其他业务收入是否有相应的成本;
(3)检查是否存在技术转让等免税收益,如有,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本期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的比率,并与上期该比率比较,检查是否有重大波动,如有,应查明原因。.
3.检查其他业务收入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收入确认原则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抽查原始凭证予以核实。
4.对异常项目,应追查入账依据及有关法律文件是否充分。
5.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定数量的记账凭证,实施截止测试,追踪到发票、收据等,确定人账时间是否正确,对于重大跨期事项作必要的调整建议。
6.确定其他业务收入的列报是否恰当。
§4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审计
一、应收账款的审计目标
应收账款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
(1)应收账款是否存在;
(2)应收账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确定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记录是否完整;
(4)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
(5)确定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6)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的列报是否恰当。
二、应收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函证
函证是指CPA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函证应收账款的目的在于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交易中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通过函证应收账款,可以比较有效地证明被询证者(即债务人)的存在和被审计单位记录的可靠性。
CPA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收账款账户的性质、被询证者处理询证函的习惯做法及回函的可能性等,以确定应收账款函证的范围、对象、方式和时间。
1.函证的范围和对象
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而言是不重要的,或者函证很可能是无效的,否则,CPA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如果CPA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是无效的,CPA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函证的方式
函证方式分为积极的函证方式和消极的函证方式。CPA可采用积极的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3.函证时间的选择
CPA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CPA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CPA通常在资产负债日后某一天函证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CPA应当针对询证函件指明的截止日期与资产负债表日期间实施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和控制测试结合使用,以将期中测试得出的结论合理延伸至期末。
4.函证的控制
CPA通常利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应收账款明细账户名称及客户地址等资料据以编制询证函,但CPA应当对选择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以及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
5.对不符事项的处理
6.对函证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CPA应将函证的过程和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并据以评价函证的可靠性。在评价函证的可靠性时,CPA应当考虑:①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②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③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三、坏账准备的实质性程序
§5其他相关账户审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