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资交易的实质性程序
如果投资交易不具有重要性,或具有重要性但控制具有有效性,则注册会计师应将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评估为中到高。
如果投资交易业务量很少,注册会计师通常在了解相关内部控制后,即对期末投资的存在性和账面价值实施细节测试。(无须进行控制测试)
一、实质性分析程序
实质性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取决于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交易及其余额的重要性。
如果会计期间内投资交易的买入和卖出业务较少,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细节测试有效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果投资交易业务频繁和重要,实质性分析程序可能通过将本期投资和投资收益同前期数和预算数进行比较来实施。
衍生金融工具和处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通常使得实质性分析程序很少有效。注册会计师通常使用细节测试程序来证实期末衍生金融工具的完整性、计价和分摊认定。
二、交易的细节测试
1.投资购入。
如果投资交易较少发生,审计方法通常是细节测试。
如果投资交易业务量非常大,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
2.投资卖出。
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出售的授权情况。
3.投资收益。
如果投资数量很多,注册会计师应当从被审计单位获得清单并与总分类账和其他证据相核对。
注册会计师对应收股利的确认工作可以从以下渠道获得:
(1)从股票发行公司的已公布财务报表获得。
(2)从股利报表或股利公告获得。
(3)从报纸关于公司宣告股利的消息、证券交易官方报告或其他知名金融杂志获得。
(4)通过直接询问股票发行公司来获得。
三、长期股权投资审计
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持有时间,检查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3.对于重大的投资,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审计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
4.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5.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检查股利分配的原始凭证及分配决议等资料,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控制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权益法编制变动明细表,以备合并报表使用。
6.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检查其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否正确。
7.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1)检查本期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文件或决议及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财务资料等,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规定,并已确实投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本期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收回有合理的理由及授权批准手续,并已确实收回投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9.结合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情况。如有,则应详细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披露。
10.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已恰当列报。
四、投资收益审计
投资收益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投资收益分类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与以前年度投资收益比较,结合投资本期的变动情况,分析本期投资收益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有,应查明原因,并做出适当的调整。
3.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关项目的审计结合,验证确定投资收益的记录是否正确,确定投资收益被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4.确定投资收益已恰当列报。检查投资协议等文件,确定国外的投资收益汇回是否存在重大限制,若存在重大限制,应说明原因,并做出恰当披露。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