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利用内部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通常需要了解和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而内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注册会计师对发表审计意见以及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独自承担责任,但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手段存在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部分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与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利用可信赖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部分的成果,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一、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联系
尽管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之间存在诸多差异,但两者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手段却通常是相似的。内部审计对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对象也密切相关,甚至存在部分重叠。
(二)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不能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与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所有重大事项独立作出职业判断,而不应完全依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审计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如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样本规模的确定、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评估等,均应当由注册会计师负责执行。
同时,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而减轻。
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了解→沟通→评价→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了解与初步评估内部审计
(一)了解内部审计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通常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的情况,据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完全依赖内部审计的工作(局限性)
即使内部审计的某些部分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由于内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的一部分,不可能达到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具有的独立性。
(三)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评估
1.当内部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容、时间和范围存在直接联系时(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内容),以确定是否在审计工作中利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目的)。
2.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内部审计对其实施的审计程序没有作用,不会利用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活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无关。
(2)内部审计活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但注册会计师认为进一步评估内部审计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3)注册会计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和工作质量存有疑虑。
三、沟通和协调
(一)沟通和协调的时间安排
当计划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尽早与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讨论。
(二)沟通和协调的主要内容
1.内部审计工作的时间。包括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内部审计程序、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的时间安排。
2.内部审计覆盖的范围。包括内部审计覆盖的主体对象及时间范围。
3.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
4.拟确定的选取样本的方法。包括使用随机数表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系统选样和随意选样等。
5.对已实施工作的记录。
6.复核与报告程序。
(三)沟通和协调的方式
1.沟通和协调的要求:
(1)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相关的内部审计报告,并了解所有引起内部审计人员关注、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重大事项;
(2)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将所有可能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告知内部审计人员。
2.沟通和协调的方式:注册会计师与内部审计人员最好能够定期进行会谈。
四、评价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
(一)评价内部审计特定工作的目的
如果拟利用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并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要。
(二)评价内部审计特定工作应考虑的因素
(1)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经过充分技术培训且精通业务的人员担任,助理人员的工作是否得到适当的监督、复核和记录。
(2)内部审计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
(3)内部审计结论是否恰当,内部审计报告是否与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一致。
(4)内部审计发现的例外或异常事项是否得到适当解决。
(三)对内部审计特定工作实施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对内部审计特定工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1)检查内部审计人员已检查的项目。
(2)检查其他类似项目。
(3)观察内部审计程序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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