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
1、在识别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询问的内容包括: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包括评估的性质、范围和频率等;
(2)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包括管理层识别出的或注意到的特定舞弊风险,或可能存在舞弊风险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
(3)管理层就其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向治理层的通报;
(4)管理层就其经营理念和道德观念向员工的通报。
2、舞弊三因素:动机或压力、机会、态度或借口。
3、在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4、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
(1)在分派和督导项目组成员时,考虑承担重要业务职责的项目组成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并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2)评价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可能表明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
(3)在选择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
5、无论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的评估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用以:
(1)测试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做出的会计分录以及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做出的其他调整是否适当。
针对此项,注册会计师应当:
①向参与财务报告过程的人员询问与处理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相关的不恰当或异常的活动;
②选择在报告期末做出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③考虑是否有必要测试整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2)复核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偏向。
在复核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偏向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①评价管理层在做出会计估计时所作的判断和决策是否反映出管理层的某种偏向,从而可能表明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②追溯复核与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重大会计估计相关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
(3)对于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或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以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其他信息而显得异常的重大交易,评价其商业理由。
6、如果错报涉及较高级别的管理层,即使错报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也可能表明存在更具广泛影响的问题。此时,注册会计师应采取下列措施:
(1)重新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考虑重新评估的结果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证据的可靠性,包括管理层声明的完整性和可信性,以及作为审计证据的文件和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并考虑管理层与员工或第三方串通舞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