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注会进入黄金备考期,各位考生备考进度如何?为了帮助考生夯实基础,233网校教研老师为大家整理汇总了《审计》必背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有效得分!
1、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对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针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2、注册会计师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只测试基准日这一天的内部控制,而是需要考察足够长一段时间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而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测试涵盖的期间:拟信赖内部控制的期间】。
3、注册会计师应当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选择拟测试的控制:
①从财务报表层次初步了解内部控制整体风险
②识别、了解和测试企业层面控制
③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
④了解潜在错报的来源并识别相应的控制
⑤选择拟测试的控制
4、某些企业层面控制本身能精确到足以及时防止或发现一个或多个相关认定中存在的重大错报。
5、如果一项企业层面控制足以应对已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可能可以不必测试与该风险相关的其他控制。
6、在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作出评价, 包括考虑舞弊的影响:
(1)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账户,无论是在内部控制审计还是财务报表审计中,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重要账户。一个账户或列报,即使从性质方面考虑与之相关的风险较小,其金额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越多,该账户或列报被认定为重要账户或列报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个账户或列报的金额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并不必然表明【所以有“通常”二字】其属于重要账户或列报,因为注册会计师还需要考虑定性的因素。
(2)定性的因素也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将低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账户或列报认定为重要账户或列报。从性质上说,注册会计师可能因为某账户或列报受固有风险或舞弊风险的影响而将其确定为重要账户或列报。
7、在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时,注册会计师不应考虑控制的影响,因为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本身就是评价控制的有效性。(参照:不应考虑控制对特别风险的抵销效果)
8、【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在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时应当评价的风险因素,与财务报表审计中考虑的因素相同。因此,在这两种审计中识别的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应当相同。
9、一般而言,对每个重要流程,选取一笔交易或事项实施穿行测试即可。
10、注册会计师在实施穿行测试时往往综合运用询问、观察、检查相关文件记录和重新执行。穿行测试是一种评估设计有效性的有效方法。
11、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测试与某项相关认定有关的所有控制。(因为,对特定的相关认定而言,可能有多项控制用以应对评估的错报风险,有一项足够应对即可)
12、注册会计师无须测试那些即使有缺陷也合理预期不会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控制。
13、【背】注册会计师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包括:①控制在所审计期间的相关时点是如何运行的;②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③控制由谁或以何种方式执行。
14、仅实施询问程序不能为某一特定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它必须与其他测试手段结合使用才能发挥作用。
15、“重新执行”的目的是评价控制的有效性而不是测试特定交易或余额的存在或准确性,即定性而非定量,一般不必选取大量的项目,也不必特意选取金额重大的项目进行测试。
16、对控制有效性测试的实施时间越接近基准日,提供的控制有效性的审计证据越有力。
17、当控制发生变化时:(不用背)
①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新的控制能够满足控制的相关目标,而且新控制已运行足够长的时间,足以使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控制测试评估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则注册会计师不再需要测试被取代的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如果被取代的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对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的控制风险评估具有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适当地测试这些被取代的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18、如果信息技术一般控制有效且关键的自动化控制未发生任何变化,注册会计师就不需要对该自动化控制实施前推测试。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对重要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实施了测试,则【背】通常还需要对其实施前推程序。
19、由于有效的内部控制不能为实现控制目标提供绝对保证,单项控制并非一定要毫无偏差地运行,才被认为有效。
20、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有的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没有or不好,都算】
21、【背】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与错报是否发生无关,而取决于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22、在存在多项控制缺陷时,即使这些缺陷从单项看不重要,但组合起来也可能构成重大缺陷。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对于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产生影响的各项控制缺陷,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
23、在评价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弥补控制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补偿性控制是否有足够的精确度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也就是说,如果精确度不够,即使存在补偿性控制,注册会计师也可能将该控制缺陷评价为重大缺陷。)
24、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存在缺陷的控制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的控制需要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才能使注册会计师得出其是否有效的审计结论。【也就是说:新控制尚没有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视为内部控制在基准日存在重大缺陷——否定意见。】
25、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控制测试所涵盖的期间应尽量与财务报表审计中拟信赖内部控制的期间保持一致。
26、如果认为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一旦受限→无法表示意见)
27、如果认为内部控制虽然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多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并不影响对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8、如果存在下列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①如果确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要素的列报不完整或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这一情况并解释得出该结论的理由。
②如果注册会计师知悉在基准日并不存在、但在期后期间发生的事项,且这类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描述该事项及其影响,或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的该事项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