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注会进入黄金备考期,各位考生备考进度如何?为了帮助考生夯实基础,233网校教研老师为大家整理汇总了《审计》必背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有效得分!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包括分所或分部)统一设计、实施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五方面的统一管理;如果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新设等方式成立分所(或分部),应当将该分所(或分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统一实施质量管理。
2、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如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或者同等职位的人员)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职业道德主管合伙人、独立性主管合伙人、各业务条线的主管合伙人、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特定方面的运行承担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其员工(包括外部转入人员)晋升合伙人的管理,在晋升时,应当综合考虑拟晋升人员的执业理念、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诚信记录,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晋升机制,不得以承接和执行业务的收入或利润作为晋升合伙人的首要指标。
4、通过审核与监控和整改程序相关的报告等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评价,并定期评价相关人员的业绩,落实问责和整改措施。
5、至少每年一次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与职业道德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事件和结果,以及后续计划。
6、至少每年一次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与独立性相关的重大事项。
7、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
8、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项目质量复核制定政策和程序,并对下列业务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①上市实体(包含上市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②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
③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为应对一项或多项质量风险,有必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
9、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与解决意见分歧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下列方面:
①明确要求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如有)复核并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疑难问题或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否得到执行。
②明确要求在业务工作底稿中适当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过程和结论。如果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如有)、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参与形成业务报告中的专业意见,也应当在业务工作底稿中作出适当记录。
③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10、会计师事务所的监控活动应当包括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的项目中周期性地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检查。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至少选择一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对承接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每个项目合伙人,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监控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备有效执行监控活动所必需的胜任能力、时间和权威性;
②具有客观性,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得参与对其项目的监控活动。
11、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应当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应当以某一时点为基准,并且应当至少每年一次。
1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包括分所或分部)统一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并确保负责实施委派工作的人员具有必要的胜任能力和权威性。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成为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13、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当实施下列程序:
(1)阅读并了解相关信息
(2)与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讨论重大事项,以及在项目计划、实施和报告时作出的重大判断
(3)选取部分与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评价下列方面:
①作出这些重大判断的依据,包括项目组对职业怀疑的运用(如适用)
②业务工作底稿能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③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
(4)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评价项目合伙人确定独立性要求已得到遵守的依据
(5)评价是否已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进行适当咨询,并评价咨询得出的结论
(6)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评价项目合伙人得出下列结论的依据:
①项目合伙人对整个审计过程的参与程度是充分且适当的
②项目合伙人能够确定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适合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7)针对下列方面实施复核:
①针对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复核被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报告中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如适用);
②针对财务报表审阅业务,复核被审阅财务报表或财务信息,以及拟出具的审阅报告;
③针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复核业务报告和鉴证对象信息(如适用)。
14、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在审计过程中的适当时点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与下列方面相关的工作底稿:
①重大事项
②重大判断,包括与在审计中遇到的困难或有争议事项相关的判断,以及得出的结论
③根据审计项目合伙人的职业判断,与审计项目合伙人的职责有关的其他事项
15、针对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项目,只有在项目质量复核完成后,才签署审计报告。
16、针对意见分歧,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①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承担责任;
②确定咨询得出的结论已经记录并得到执行;
③在所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签署审计报告。